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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郑州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的通知》,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惠企纾困要求。为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郑州市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惠企纾困要求,在连续两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减免租金的基础上,今年再次明确减免政策,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6个月,扩大了减免范围且延长了减免时间,以降低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
二是简化减免申报程序和要求。房租减免事项不需报财政部门审批,承租方按要求提交资料报出租方,由出租方主管部门核准即可,对减免房租具体时间可结合租赁合同及已缴纳租金情况灵活掌握,应减免房租已上缴入库的可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无法抵扣的按国库和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库,返还承租单位。
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政策解读及监督执行。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房租减免政策的解读及监督执行,对外公布联系电话,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使政策范围内的每一个租户都能感受到政府惠企纾困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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